我在YAHOO購物中心買硬碟被騙了



最佳解答: 我覺得網路購物是方便也是撿便宜
可是畢竟是虛擬網路上的商品
所以下手前真的要三思
尤其是電子東西
購買容易 後續動作麻煩
而且不是現場購買
只憑目錄或其他廣告介紹實際感覺多少有誤差

我盡量避免買電子類商品或是價格高的
畢竟接觸不到
沒有實際商品證明
也不想碰運氣

實際購買若有事處理也比較不麻煩
店在那也跑不掉
有問題也不用大老遠送總公司

我覺得你可以跟雅虎客服控訴
或是消保會
畢竟它們都要保護消費者權益
不然你就一直打去總公司亂
全新商品應該都要有七天鑑賞期

建議您將交易的各項資料(如拍賣頁面及往來信件等)儲存或列印
並保存商品原有包裝及貨運單
把握時效直接與店家主管溝通
如果對方仍不接受退貨或換貨
可打1950專線和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中心進行申訴

或找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處理


相關資料:

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:
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。契約經解除者,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,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259條之規定不利者,無效。
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(法制組)新聞稿(94年3月4日)
主題: 網路購物族注意--電話退貨≠解除契約

網路購物,不用出門即可在家悠遊購物網站、選購商品,一個按鈕即可直接滿足了消費者的購物慾望。然而這種購物方式由於消費者未能親自檢視商品內容,以致消費
糾紛時有所聞。為此,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賦予消費者,倘因網購對於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無須附任何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,即可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之權利。
不過,行政院消保會強調,這種契約解除權之行使必須要以「退回商品」或以「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」方式,始生解約之效力。倘係以打電話給企業經營者表示解除契
約,由於並非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仍不生解約之效力。此與一般買賣契約,直接可以電話或其他口頭方式表示解除契約,即生解約效力,大有不同。
另外,行政院消保會也再次提醒網路購物族應注意下列事項,以避免因網購可能產生的風險,並能充分享受其樂趣:
1、要查證業者身分:在購物前應充分瞭解業者的相關資訊,包括是否為合法業者、業者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等。
2、充分瞭解所欲購買的產品:由於無法事先檢視所欲購買的產品,因此應在購物前先充分瞭解該產品之規格、品質,並向業者為必要的查詢,以確定該產品是否符合需求。
3、仔細詳讀交易的各項條款:以便瞭解交易的各項費用,包括稅費、運費,及貨物送達時間、付款方式、產品保證及保固、退貨及解約方式與發生消費爭議時應如何處理等。
4、保障個人隱私權:仔細閱讀業者的隱私權政策,瞭解業
者蒐集那些個人資料及如何運用,並避免提供非交易必
要資料。
5、選擇安全的付款方式:應注意業者是否提供安全網路付款機制等安全交易措施,或選擇貨到付款方式。
6、保存交易資料:對於交易的各項資料如契約條款或交易完成等資料,以電子檔儲存,或列印書面文件方式保存,以作為日後如發生消費爭議時處理的重要憑證。
7、消費爭議之處理:注意業者有無提供快速、有效、公平且易於取得的消費爭議處理管道及程序,以便如發生消費爭議時,得以循此管道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8、小心網路詐欺行為:對於網路上有在交易完成前要求提供個人或財務資訊、需先寄送金錢以取得特別的交易、高報酬率之投資機會以及誇大功效的醫療或保健產品等情形時,應特別注意,以避免受騙。
同時,消保會亦呼籲倘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爭議,或有消費相關問題要諮詢或申訴,均可撥打「1950」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轉接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,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請求協助。-知識 大雄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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